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中国轴承网 发布时间:2009/02/19
关于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 年本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保荐协议》,本公司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指定王颖先生、孔海燕女士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王颖先生、孔海燕女士将接替王东晖先生、范信龙先生履行公司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10 年12 月31 日终止。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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