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中国轴承网 发布时间:2009/02/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我公司收到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9年2月6日发出的《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关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退付一般增值税的批复》(财驻宁监[2009]16号),其主要内容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6号)文件的规定,同意向我公司退付2008年度7-12月一般增值税4,455,978.66元。此项退付我公司将于2009年度按增加"营业外收入"做财务处理。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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