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轴承445.6万退税获批
中国轴承网 发布时间:2009/02/12
西北轴承2月9日收到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批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文件规定,同意向西北轴承退付2008年度7-12月一般增值税445.6万元。此项退付西北轴承将于2009年度按增加营业外收入做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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